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 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 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