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网络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6分(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师生关系平等和谐,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严格遵守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 2.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或按规定穿工作装)。上班时化淡妆,带班不穿高跟鞋、拖鞋鞋拖以及低胸低腰、露背透明等服饰,长发扎起,不佩戴长耳环不留长指甲。 3.举止文明,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和小朋友。为人师表,在儿童面前言行规范,话不俗、语不高,进园必须说普通话。 4.严格履行教师职责,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看私书,不随意串班、聊天、吃零食,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5.上班不开私人手机,工作时间不在园内接待自己家人及朋友,有事请假,经允许方可外出。 6.遵守园纪,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没有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分工明确、互相帮助。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不在下面议论。 7.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礼,不请家长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