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预算编制 张俊清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2009年 11月介绍内容一、十一五经费管理办法的变化二、课题预算编制方法三、预算评估评审四、财务验收管理五、总结制定新办法的出发点和目的n 落实 规划纲要 及配套政策有关要求,国办56号文件精神。n 解决当前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经费管理进行全面规范。n 促进自主创新,推动产学研结合。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新办法的基本框架n 与其他主体计划经费管理内容基本统一,包括总则
2、、经费开支范围、预算的编制和审核、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等内容。n 对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预算科目、课题预算申报、评审评估、核批、执行、调整、结余经费处理、以及财务审计、监督检查等各环节进行比较具体的规范。n 对财政部门、科技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职责进一步加以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n 调整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n 规范项目课题概预算管理n 强化经费的监督管理n 改变结余经费的处理方式n 建立科研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数据库n 其他改革内容(一)调整经费开支范围1.取消人员费根据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规范科研课题经费中人员费的管理,办法结合 “十一五 ”期间中央财政科技经费
3、结构调整,加大对公益类科研机构正常运行经费的支持力度,并安排经常性科研业务费等改革方案,取消了原有的人员费科目,对于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不再允许从课题经费中开支工资性费用。(一)调整经费开支范围2.增设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科目按照科研工作的特点,借鉴国际惯例,增设劳务费科目,明确了没有工资性收入的流动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在课题经费中开支劳务费,并且在增设专家咨询费的基础上,规定了相应的开支标准。(一)调整经费开支范围3.取消外协费用支出科目为了防止科研经费层层转拨,脱离监管,办法取消了外协费用科目,要求在课题预算编制、核批和预算任务书中明确列示各课题所有的合作单位和协作
4、单位,以及其在课题研究中的主要任务、经费需求等,课题经费不得转拨给未明确列示和批准的单位。课题研究过程中,合作单位和协作单位调整,应按程序报批。(一)调整经费开支范围4.明确了课题承担单位计提管理费的标准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中各级管理部门层层计提管理费、计提标准不统一、变相截留课题经费等问题,办法明确规定课题管理费按照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进行核定,试行总额控制,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二)规范项目课题概预算管理1.提前组织项目并细化项目(课题)预算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快科技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前组织科技计划项目,并细化项目(课题)预算到具体承担单位,项目(课题)总预算经财政部、科技部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项目库分年度滚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