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河(湖)长制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带领市人大农业委就全市实施河(湖)长制情况开展了调研。3月15日,听取了市水利局河长办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9个区县市发放了有关情况调查摸底表;3月下旬4月上旬,赴汉寿、安乡、桃源3县开展调研,实地察看河湖水环境整治、河流治理建设工程、湖洲矮围撤除、河道清四乱等工作情况,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乡(镇)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按照.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我市从2021年开始全面实施河长制、2021年开始实施湖长制。两年来,全市各级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河湖水质总体良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管护成效比较明显。 1.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到位和见河长、见行动、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