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项目旨在通过组织对高端前沿科学技术问题的学术交流,促进自主创新, 推动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促进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提升学术交流层次,优化学术交流格局,营造和谐学术环境。 第三条 中国科协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强调主题前沿化、人员高端化和规模小型化。 (一)主题前沿化:论坛瞄准科学发展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就引领未来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重大工程技术中的核心科学问题进
2、行研讨。(二)人员高端化:参会人员应为自然学科领域、部分相关社科领域和国外相关领域的一线主流科学家和专家学者。(三)规模小型化:为便于深入研讨和交流,论坛定位为小型会议,控制会议规模人数。 2 第四条 本项目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统一组织协调,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组织形式第五条 论坛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每期由1-3名科学家领衔。第六条 参会人员采取首席科学家邀请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自愿报名者须提供相关学术观点摘要并征得首席科学家同意后方可参会。论坛注重学科交叉,吸纳相关专业领域学者参会。 第七条 每期论
3、坛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会期一般为1-2天。第八条 论坛采取开放式活动,在不涉及安全保密的主题活动中邀请新闻媒体及有关人员旁听。第九条 论坛不设主席台,采取圆桌会议或其它合适的形式。第十条 论坛采用主题报告与交流互动相结合、专家讨论与学者旁听相结合等多种交流形式。第十一条 每个主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主题发言之后应有充分的集中讨论时间。第十二条 每期论坛完成后,由首席科学家牵头写出相关的学术备忘录,由中国科协视情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3 第三章 申报及审批第十三条 本项目根据“公开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追踪问效”的原则确定。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以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为主,具有独立
4、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中国科协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并附领衔科学家简介和拟邀请与会专家名单及学科专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可于中国科协网页(http:/)“首页机关部门学会学术部下载中心”下载。第十五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于每年第四季度发布本项目申报通知,集中受理第二年的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每次评审结果由学会学术部上报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审定后,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通知申报单位开展相关筹备工作。第十六条 入选论坛的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须于30天内与学会学术部签订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合同书,逾期
5、按自动放弃处理。第四章 组织工作分工第十七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论坛项目的总体筹划、主题确定、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追踪问效等工作。 4 第十八条 首席科学家职责如下:(一)在申报单位的协助下策划论坛议题、学术组织方案,设计会议程序,确定召开日期、会议地点。(二)起草论坛邀请函,邀请论坛参会专家,协助承办单位收集专家资料。(三)主持论坛会议,并对论坛作学术总结。(四)整理论坛中出现的学术观点,提交学术备忘录。第十九条 会务承担单位职责如下:(一)协助首席科学家选择会议地点,确定会议室。(二)协助首席科学家起草邀请函,报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审定后以学会学术部名义印发。(三)协助首席科学家落实专家
6、参会情况,收集专家简介、照片,提前2周向学会学术部报送参会专家名单。(四)按中国科协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印会议资料,内容包括会议日程,参会专家简介、主题报告摘要、参会人员名单及通讯录等,资料封面署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XXXXX承办”,封底为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讯录按专家、特邀领导和专家、工作人员的顺序排列。专家简介应包括专家照片、学术简历(200-500字)等内容。(五)落实会议食宿及会议期间的交通,包括往返交通安排,车辆租用等。(六)负责落实会场布置工作。 5 1会议室应设有横幅。统一名称为:“第x期中国科协论坛”,XXXXX(副标题为论坛主题)。2论坛可根据情况设主持
7、席、报告席、代表席、工作人员席、记者席等。3准备会议设备和文具,包括笔记本电脑、投影机、音响话筒、相机、桌签,文件袋、纸、笔等。(七)负责协调会议讨论时传递话筒、播放幻灯片等相关服务工作。(八)负责论坛报道稿件的起草工作,于会前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于论坛结束后2天内向学会学术部提交论坛简要情况及学术观点简述的报道稿,并附会议照片。(九)协助首席位科学家完成学术备忘录的起草,并于会后1个月内报送中国科协。(十)完成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交办的其他事宜。第五章 经费保障第二十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承担论坛公共费用,与会者城际间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第二十一条 经费管理及使用参照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