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一: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2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中物品的现象。 3、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4、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5、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