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云南省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作者:云南省人民政府 日期:99-11-18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审计内容第三章 审计权限第四章 审计程序第五章 罚则第六章 附则 经1999年11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是指:(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厅长、局长、主任、科长;(二)县(市、区)长、乡长、镇长、市辖区办事处主任;(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命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三条 需要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管财经、财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