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育新学校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方案(2012年2月校长办公会决议稿)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聘用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学校聘用人员。第三条 聘用人员工资根据以岗定薪原则,按照岗位性质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第四条 聘用人员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全勤奖、安全奖(仅限特定岗位)、值班费、考核奖等。其中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值班费按月计发,全勤奖、绩效奖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安全奖、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发放。值班费标准参照在编人员值班费标准计发。第五条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基地教官无试用期)第六条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及学校经济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 没有以学历定岗取酬的员工,通过自身努力取得国家认定核准的本专业高一级学历后,每月可获得奖励金,其中专科学历150元,本科学历300元。对于表现特别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