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百草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教育教学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本办法于2018126日进行修改完善,于2018126日经全体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为激励和调动全体教工努力工作,爱岗敬业的精神,构建绩效奖酬关系,表彰先进,奖励佳绩,树立奋发向上,集体进步的良好风尚,让作出成绩的教师得到学校以及全体教师的认可,更好发挥模范作用,使学校逐步形成奖罚分明,客观、公正的民主管理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一、 总则(一)奖励资金来源:1.区财政下拨的奖教奖学专款。2.学校经费按上级规定可用来支付奖金的部分。(二)教工每月工作考核由级组长负责,按月统计造表交教导处汇总,发生异议时可到教导处反映。(三)奖金奖励对象:全体在职在编教工。借聘教师在学校经济许可并得到上级批准的情况下可由学校支付奖金,奖励办法以及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四)奖金发放:每月考核以奖金计算部分在第二个月初发放,以奖分计算部分在学期末发放。(五)学期奖(期终奖):由每月的考核奖分以及奖励条款中的各项获奖得分的总和作为学期奖的总分,每分的奖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