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八士实验小学公物管理制度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5、办公室(office)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office)各存一份。6、办公室(office)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office)教师负责赔偿。8、办公室(office)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office)的整洁。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