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煤矿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提升我矿机电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各单位机电专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精细现场管理、提升系统装备水平、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增强专业管控能力,促进机电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公司及矿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专业支撑,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井下及地面各生产辅助单位。二、组织领导第三条 矿成立由机电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机电科科长、副科长及科技术主管为成员的矿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具体负责公司机电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标准制定、考核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机电科科长任考评办公室主任。第四条 矿各单位机电分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机电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三、考核条件和原则第五条 基本条件:发生机电专业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1起二级及以上机电非人身事故,或2起及以上机电非人身事故单位,该年度考核期内,取消单位机电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取消相关责任人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