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 沽 公 路 ( 外 环 线 津 南 环 线 ) 维 修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招 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JL2017-02-01)招 标 单 位 :天津市公路处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 O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1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 .3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36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53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 .61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 .62第七篇 技术规范 .63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65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98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99第
2、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 .102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103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 .104第十四篇 廉正合同格式 .105第十五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 .107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2第一卷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3第一篇 招标公告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天津市 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初步设计并下达投资计划的批复(津交发【2016】369 号)文 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3、天津市公路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路面、桥面及相关附属等 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处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修筑起点位于津沽公路与外环线交口(K15+578.967),终点位于津南环线(K23+700),路线全长 8.1km。设计道路车速为 60km/h。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为旧路维修,横断面布置具体为:(1)外环线(K15+578.967)天津大道并线段终点(K17+040.512): 3m(人行道)+14m 17.5m 路面(北半幅辅道)+ 天津大道主线+1
4、4m 17.5m 路面(南半幅辅道) +3m(人行道);(2)天津大道并线段终点(K17+040.512) 津南环线(K23+700 ):13m(人行道)+6m(非机动车道)+5m (机非分隔带)+24m(机动车道) +5m(机非分隔带) +6m(非机动车道)+13m (人行道)。道路维修后对全线标线进行重新施划。桥梁工程:工程范围内共有一座洪泥河桥,跨径 313m,总长 39m。位于津沽公路K19+425 处。对该桥铣刨 4cm 沥青面层,重铺 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附属工程:更换天津大道并线段终点至津南环线段分隔带俩侧侧石,重做收水井以及各类检测井井圈,并更换局部破损收水井篦子。本
5、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共 9 个 月,监理服务期 33 个 月(其中施工工期 9 个 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 月)。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负责第 1 3 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 k 15+ 578.967 k 23 + 700 ,长 8.1 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 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资质之一:1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2、综合甲级 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 工程施工监
6、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
7、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2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号麦迪逊广场 2楼 2门 3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4 日 9 时 3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3 份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
8、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6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 编:300170 邮 编: 300384 电 话:24139107 电 话: 23859185、18630985339 传 真:24149779 传 真: 23858132 联 系 人:焦
9、晓磊 联 系 人: 黄文旭、刘嵩怡 日 期: 2017 年 2 月 22 日 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5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概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邮 编:300170 电 话:022-24139107 传 真:022-24149779 联 系 人:焦晓磊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号麦迪逊广场 2-2-302室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23859185 传 真:022-23858132 联 系 人
10、:黄文旭、刘嵩怡 项目名称 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监理机构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本次招标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6续上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 资格数量 1个2.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5.1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否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17 年 3 月 3 日 16 时 00 分5.3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 截止时间 收到补遗书后
11、24 小时内6.4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 控制价上限 是 投标控制上限为:136 万元6.5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 否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10.5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 转帐支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 万 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开户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银行账号:441130100100228543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9 日 16 时 00 分11.1 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
12、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号麦迪逊广场 2-2-302,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电汇时须注明项目代码: 000182 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原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 2-2-302,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原件不予退回。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7续上表条款号
13、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60日内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3 份14.2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招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工程监理合同段第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4.3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_ _工程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工程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1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天津市行
14、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截止日期和时间: 2017 年 3 月 14 日 9 时 30 分15.2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原定截止期 7 日前18.1 开标时间、地点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时间:2017 年 3 月 14 日 11 时 30 分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8.2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否19.2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3 年内20.2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15、 招标文件8续上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22.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 小时内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等24.1履约担保金额 监理服务费的 5 %31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 133号 电 话:022-23136735 传 真:022-23136735 邮政编码:30005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 2.1款补充投标单位须附公司资质简介(由投标人进行文字论述)、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组织机构框图且加盖公章(格式自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0%的股东姓
16、名及持股比例,并加盖公章。企业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须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交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若不一致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姓名应完全一致。名称不一致的,按未提供证件或证明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须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
17、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交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若不一致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中监理工程师登记信息,能体现职称、证书(编号、专业)、聘用单位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若不一致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 2013年-2015年评价周期内公路工程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评价结果,并加盖公章。自有人员社保缴
18、费证明时间为 2016年 8月至 2017年 1月。津沽公路(外环线津南环线)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9续上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6.6 补充第 6.6款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9.4 第 9.4款补充投标人须将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附件 A-6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A-6中,并加盖单位章。11.3 第 11.3款补充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内。13.2 第 13.2款补充如投标文
19、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不少于 120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在公证书内,加盖钢印,钢印应清晰可辨。投标人提供的公证书中应体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署时)符合关于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132 号)文件中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的格式要求。公证词能体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前往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在授权书上签字、盖章等内容。13.5 第 13.5款补充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1.2 第 21.2款补充招标人如经查实发现中标候选人拟投入的人员中执业资
20、格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的被交通运输部评为 2013年-2015 年评价周期内公路工程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的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3 第 21.3款补充评标结果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公示期 3天。公示如下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32 补充第 32.1款32.1 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按照关于在建筑施工项目设立项目安全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通知(建质安2006969 号)文件规定设置项目安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