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公司的控制权之争 :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公司简介 恒通公司由李海、徐惠夫妻二人于2005年创 立,主要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注册资本 为350万元,其中丈夫李海货币出资280万元 ,占股权比例80%,妻子徐惠货币出资70万 元,占股权比例20。夫妻双方商定,李海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徐惠则负责公司 财务。这是典型的夫妻公司的股权安排和管 理模式。由于公司设立登记须提交公司章程,又加上 夫妻二人觉得公司章程并不重要,所以,夫 妻二人就在网络上下载了一份不设董事会仅 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模版,填好后提交到 工商部门用于公司设立登记。这份网络下载 的公司章程不仅简陋,缺失了一些重要事项 ,还有不少词句错误,甚至每页上都有些错 别字。2009年8月 李海与齐健雄、刘莉、钱云三人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书,李海将其60股份转让给齐健 雄、刘莉、钱云三人,转让后李海、徐惠、 齐健雄、刘莉、钱云各占公司20股份。徐 惠也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认可。协议书 签订后,齐健雄、刘莉、钱云三人依约支付 了股权转让价款,但李海作为公司管控者并 未在公司内部为这些股东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