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检疫防疫要求(新疆局局制订)一、为了规范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二、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植物检验检疫防疫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三、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所制定检验检疫防疫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一) 进口棉短绒检疫防疫的质量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一) 植物检疫防疫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一) 各级管理、生产、检疫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一) 生产人员、检疫防疫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定。(一) 环境、厂区、车间、库
2、房、加工设施、设备的检疫防疫要求。(一) 生产加工环节植物检疫防疫操作规程和废料处理规定。(一) 进口棉短绒运输、储存规定。(一) 各种质量记录的管理和控制。(一) 植物检疫防疫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规定。四、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应具备连续使用进口棉短绒 3 年以上且年加工进口棉短绒不少于 2 万吨的条件。五、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应设立植物检验检疫防疫领导小组,负责进口棉短绒的检疫防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植物检验检疫防疫措施,同时应当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植物检疫防疫组织机构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六、从事进口棉短绒生产、检疫防疫的人员必须经相关植物检疫防疫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持
3、证上岗。七、各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植物检疫防疫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上墙张贴,以便生产中进行监督。八、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应制定厂区、车间、仓储及运输等各个环节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并能有效地执行。九、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的环境、厂区、车间、库房、加工设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厂区相对独立,有院墙等设施封闭,厂区周围不得有农田。(一) 厂区内路面硬化,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一) 具有 满足工艺及植物检疫防疫要求的加工车间和存储库区。具有专门存放进口棉短绒的库区,并相对封闭。(一) 具备满 足生产所需的供水、电、热系统,并能正常运转;具备比较先进、性能良好的生产、加工设备、设施;
4、工艺布局合理,并且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加工能力。(一) 具有对进口棉短绒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备、设施。(一) 厂区、路面及各生产场地应干净,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有专门垃圾存放池和杂物堆放区。(一) 加工设施、设备应定期保养,保持干净整齐,性能良好。十、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对调入的进口棉短绒,在入厂、存放等环节应遵循下列要求:(一) 按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四联)要求调入进口棉短绒,并做好出入库登记。无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四联)的进口棉短绒不得调入工厂存放、加工。(一) 进口棉短绒必须在专用库区内存放,按进境批次分别堆码,并有明确标识,不得同国内相同植物产品混放,库区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一) 调入的进口棉短绒,必须做好入库、出库、生产用量记录,以便检验检疫局核查。十一、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的质量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必须对运输、存放、生产、检疫防疫等各项工序环节制定操作、检疫防疫、内部质量审核等相应的质量记录,质量记录应能证明企业的各项活动。(一) 所有质量记录必须真实规范、准确、完整、字迹清晰。(一) 所有质量记录应按质量记录管理规定编目归档,集中保存,并制定质量记录管理程序。十二、为了保证进口棉短绒定点加工企业检疫防疫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应建立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并有审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