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2年马鞍山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再掀全市招商引资新热潮,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一)13个招商引资载体单位。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望新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滨江新区、秀山新区。(二)6个招商分局。北京招商分局、上海招商分局、广东招商分局、福建招商分局、浙江招商分局、江苏招商分局。(三)88个招商引资引荐单位。分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台办、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城投集团,共18个部门和单位。第二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接待办、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室、市档案局、马鞍山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