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路第一小学安全教育制度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schedule),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3、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责排队护送过十字路口)。成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4、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二)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一、校长职责:1、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