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抚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抚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37 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赣农字20184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 秸秆” )综 合利用三年行动计 划。一、主要目标按照多元利用、农用为主的原则,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规范秸秆机械收割作业,
2、加大宣传培训和示范引导,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重点任务(一)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1、指导秸秆资源产生量抽样调查。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 -有关试点县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测试和计算方法,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县的技术培训,指导金溪县完成秸秆资源产生量抽样调查。2、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组织全市所有涉农县(区)全面开展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二)规范秸秆机械收割作业3、规范秸秆收割作业标准。按照江西省质
3、量技术监督局机械化稻草还田技术规程(DB36/T1041-2018 )作业,规范秸秆留茬高度标准和秸秆机械化收割作业标准;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等相关设备,严格控制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4、完善秸秆收割利用农机补贴。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全面落实江西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将秸秆收割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压块(粒、棒)机、拖拉机、旋耕机等秸秆收割、综合利用所需的全部机具纳入补贴目录,并对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等机具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对秸秆收割、综合利用所需机具和沼气发电机组等机具补贴的宣传力度,引导相关农机生产和销
4、售企业做好 2018 年新增秸秆压块(粒、棒)机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 3 -(三)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5、推广秸秆还田利用。继续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充分发挥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对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应用秸秆还田技术给予适当补助。6、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利用秸秆露地栽培大球盖菇和竹荪、工厂化利用秸秆生产双孢菇等特色产业。7、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全市畜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我市东乡、乐安、广昌、南城等多个县(区)大力发展草食牲畜养殖业,特别是
5、养牛业,因地制宜利用秸秆,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带动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8、推广秸秆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协助能源部门和工信委,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板材、包装材料、编织品等生产,引导农民加工秸秆工艺品;利用秸秆直燃发电、沼气、固化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合理布局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9、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 民参与” 的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积极培育秸秆收- 4 -储组织,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扶持建设完备的收储站点网络体系,开展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提升秸秆综合
6、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引导秸秆收储站点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与相关产业配套。(四)加大宣传培训与示范引导9、加大政策法规宣贯力度。加大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宣贯力度,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10、加强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研究示范,用实际效果示范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发挥“ 江西智慧 农业 12316”网络平台和全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加大技术培训推广。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
7、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抚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做到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和具体措施,搞好统- 5 -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二)强化目标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率纳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建立奖惩问责机制,组织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三)强化科技支撑。整合科技资源,依托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推动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强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换,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围绕秸秆还田技
8、术、综合利用生物技术及机具更新换代等方面,组织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四)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各级财政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对秸秆粉碎还田和离田利用给予作业补贴,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收集储运体系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推进 PPP 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附件: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任务责任分工表- 6 -附件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任务责任分工表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1重点任务第(一)大点第 1 小点:指导秸秆资源产生量抽样调查。根据农业农村
9、部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试点县(市)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测试和计算方法,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县(区)的技术培训,指导金溪县完成秸秆资源产生量抽样调查。市农业局生态能源科2重点任务第(一)大点第 2 小点: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组织全市所有涉农县、区,全面开展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市农业局生态能源科、市粮油站、市经作局,各县(区)农业局3重点任务第(二)大点第 3 小点:规范秸秆收割作业标准。组织实施机械化稻草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规范秸秆留茬高度标准和秸秆机械化收割作业标准;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
10、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等相关设备,严格控制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市农机局、各县(区)农业(农机)局- 7 -4重点任务第(二)大点第 4 小点:完善秸秆收割利用农机补贴。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全面落实江西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将秸秆收割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压块(粒、棒)机、拖拉机、旋耕机等秸秆收割、综合利用所需的全部机具纳入补贴目录,并对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等机具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对秸秆收割、综合利用所需机具和沼气发电机组等机具补贴的宣传力度,引导相关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做好 2018 年新增秸秆压块(粒、棒)机等农机购置补贴产
11、品投档工作。市农机局,各县(区)农业(农机)局5重点任务第(三)大点第 5 小点:推广秸秆还田利用。继续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充分发挥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对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应用秸秆还田技术给予适当补助。市土肥站、市粮油局,各县(区)农业局6重点任务第(三)大点第 6 小点: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利用秸秆露地栽培大球盖菇和竹荪、工厂化利用秸秆生产双孢菇等特色产业。市经作站,各县(区)农业局7重点任务第(三)大点第 7 小点: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全市
12、畜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我市东乡、乐安、广昌、南城等多个县(区)大力发展草食牲畜养殖业,特别是养牛业,因地制宜利用秸秆,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带动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市畜牧局,各县(区)农业(畜牧)局- 8 -8重点任务第(三)大点第 8 小点: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积极培育秸秆收储组织,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扶持建设完备的收储站点网络体系,开展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
13、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引导秸秆收储站点与种植户(合作社) 、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与相关产业配套。市农业局生态能源科、市农业产业化指导站,各县(区)农业局9重点任务第(四)大点第 9 小点:加大政策法规宣贯力度。加大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抚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宣贯力度,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市农业局生态能源科、市农业产业化指导站,各县(区)农业局10重点任务第(四)大点第 10 小点:加强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研究示范,用实际效果示范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发挥“江西智慧农业 12316”网络平台和全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加大技术培训推广。市科教科、市信息科,各县(区)农业局- 9 -抄报:市委肖毅书记、市政府张鸿星市长、徐国义副市长 抚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