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村街朱村村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招 标 公 告招标单位:增城市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一年 月朱村街朱村村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招标公告根据 穗财农2010162 号 批准,增城市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现对朱村街朱村村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朱村街朱村村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二、招标单位:增城市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马生 联系电话:020-82854160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38377051、15902094821监督管理部门:增城市农业
2、局联系人:温生 联系电话:020-82636982三、建设地点:朱村街朱村村四、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共设有机耕路长 4150 米;其中排灌渠道长 15165 米;过路涵 39 处、机耕口 128 处、机耕桥 1 座。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农田水利工程(排灌两用渠等) 、水工建设物(过路涵等) ;田间道路(整修机耕口、分水口、机耕桥、板桥、渡槽等) 。具体内容见招标图和工程量清单。一个标段,项目预计发包价约 320 万元。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5 月 17 日报名截
3、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5 月 18 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
4、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 ,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投标报名,不能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报名,以交易中心网站是否处于锁定状态为准。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6、投标人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5、 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6、联合体投标。9、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10、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主要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附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原件备查) 。11、企业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企业 2008 年、2009 年连续两年盈利,没有偷税、漏税情况(以具备资
7、格的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13、凡之前承建过增城市农业局农建项目的施工单位,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两年以上未能提交项目验收、结算资料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8、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 (穗建筑2006539 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 (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 ,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投标申请人应自
9、备密封袋及自带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由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备查资料原件后密封,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十六、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0612-017-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招标单位:增城市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 年 5
10、 月 11 日附件一:朱村街朱村村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 增城市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一 年 月1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 GZZB200612-017-1 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下载查阅。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
11、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2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本项目招标使用 GZZB200612-
12、017-1 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1.4 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5.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5.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
13、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份数见招标公告。1.5.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1.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6.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31.6.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
14、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6.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6.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6.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
15、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1.6.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6.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6.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
16、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7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7.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1.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1.7.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