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亨颐学院师范专业奖学金评比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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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经亨颐学院师范专业奖学金评比办法(2016 年 10 月)第一条 依据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经亨颐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符合相关奖项评选条件的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三条 评选时间每学期初评定上一学期的师范专业奖学金。第四条 奖学金分类师范专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普通奖。第五条 评选比例及奖励金额师范专业一等奖学金比例为 15%,每人每学年 1500 元;师范专业二等奖学金比例为 25%,每人每学年 900 元;其余为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每人每学年 360 元。第六条 获奖条件获奖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期无违纪处分;(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 90%以上(免测学生除外)。(5)师范专业一等奖、二等奖学金要求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合格,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文理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获奖具体条件:(1)师范专业一等奖学金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2)师范专业二等奖学金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5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

3、高者优先;(3)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评奖学期不合格课程不超过两门的学生可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普通奖。第七条 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不发放荣誉证书。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经亨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经亨颐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2016 年 10 月)第一条 依据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经亨颐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符合相关奖项评选条件的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三条 评选时间每学期初评定上一学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第四条 奖学金分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第五条 评选比例及奖励金额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 15,每人每学年 2000 元;优秀

4、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 20,每人每学年 1200 元;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 25,每人每学年 800 元。第六条 获奖条件获奖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期无违纪处分;(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 90%以上(免测学生除外)。(5)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体育成绩不低于 75 分;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及以上,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文理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25 分及以上,英语专

5、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获奖具体条件:(7)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4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8)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 (或班级)前6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9)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 (或班级)前8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第七条 创新创业成绩纳入奖学金评选。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535 号)的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成绩绩点为学科竞赛课程加分后的绩点。第八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依据经亨

6、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确定排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知识水平三个部分,其在综合素质总分中的权重依次为 10%、10%、80%。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经亨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经亨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2016 年 10 月修订)根据杭师大学2011第 146 号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经亨颐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经亨颐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本细则旨在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和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并为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提供依

7、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一、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和等级(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知识水平三个部分,其在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中的权重依次为 10%、10%、80%。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评定结果为优秀+、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百分制的分值为 100、90、80、70、0。知识水平以学分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百分制)为准。三者相加为综合素质评测的最后得分,得分一致的依据绩点高低排名。(二) 基本素质等级为优秀及以上,发展素质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方可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二、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一)基本素质基本素质评价包括政治表现、学习

8、态度、身心健康、文明守信、实践活动和团队精神等六方面。等级 评定要求优秀+ 5 项及以上为优秀,且没有不合格项优秀 3 项及以上为优秀,且没有不合格项良好 2 项及以上为优秀,且没有不合格项合格 其余情况不合格 2 项及以上为不合格项的1.政治表现内容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1)本学期团日活动没有无故缺席记录,经团支部支委会综合考核优秀(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颐渊工程微党课 3次及以上且上交 2 篇及以上思想汇报优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无不合格者可评为优秀 (3)参与校级大学生思政论文大赛,并获得校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1)在正式场合、公众媒体公开个人意见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9、的言论(2)从事非法的政治活动、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张贴大字报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党内考核不合格不合格出现下列一项及以上情况者,本项为不合格(4)无故缺席政治学习、时事政治讲座、团日活动等两次及以上,经团支部支委会综合考核不合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合格 其余情况2.学习态度内容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1)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及励志导师沙龙、我看大世界等校院组织的学习活动

10、等次数达五次及以上的。其中学院规定的讲座参加次数不少于两次,自主参加讲座以举办单位或班级班委的考评记录为准。(教育家大讲堂除外)(2)获得学院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的。竞赛认定依据校院有关文件。(3)在公开刊物(院级及以上)发表文章、学术论文、摄影等作品。优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无不合格者可评为优秀(4)成绩优异或进步明显。认定标准为:测评学期专业排名前 10%、且绩点排名有提升的。测评学期专业排名提升 15%及以上的。(1)测评学期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2)因作业不能独立完成、抄袭他人等学习态度或习惯问题多次被任课教师点名批评,并未及时改正(3)经常出现上课迟到或早退

11、等不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的行为,次数达 5 次及以上,以教务科通报或学习委员记录为准(4)测评学期内旷课累计达 8 学时(5)大一学生测评学期内无故缺席晚自习 5 次及以上,以学习委员记录为准不合格出现下列一项及以上情况者,本项为不合格(5)本学期学习成绩退步明显,较上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排名倒退达班级总人数百分之五十及以上。(注:大一上学期综合测评不安排该项)。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学风优良,谦虚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本学期课程无无故旷课记录,学习自觉性高、主动性强,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合格 其余情况

12、93.身心健康内容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1)体质测试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2)体育课程规定的跑步次数超出 5 次及以上参与校院各类运动队伍,并代表校院参加各类赛事达 3 场及以上(包括替补)(3)参加校级心理剧本等心理竞赛活动并获奖的优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无不合格者可评为优秀(4)被评为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1)体质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2)体育课程规定的跑步未达到规定次数不合格出现下列一项及以上情况者,本项为不合格 (3)因情绪控制、压力适应等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有良好的身心健康意识、学习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3、 合格 其余情况104文明守信内容 评价等 级 评价标准(1)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积极参加宿舍卫生值日,遵守有关教室、宿舍、食堂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制度,所在寝室测评学期卫生检查平均分位于学院排名前 20%或经院学生会生活部考核优秀(2)所在寝室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特色寝室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无不合格者可评为优秀(3)获得校级以上道德风尚类别的荣誉和表彰(1)有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或有缴费、还贷等失信或违约记录(2)生活作风不良,生活习惯差,有未经批准在外租房居住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3)所在寝室测评学期卫生检查平均分位于学院排名后 10%且经生活部考核认证为不合格(4)因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被通报一次不得评为优秀不合格出现下列一项及以上情况者,本项为不合格(5)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社会主义社会荣辱观,自觉践行“八荣八耻”,养成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履约践诺,知行统一,没有旷课、考试作弊和不按时缴费还贷等失信行为,生活作风正派,生活习惯良好;严格执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课堂守则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合格 其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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