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创新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充实基层工会干部队伍,规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称“工会专干”)的招聘和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我省工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会专干”是指由市、县级工会统一组织招聘,在核定编制之外、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第二章 工作任务第三条 工会专干的任务是:(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协助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三)在基层工会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工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四)做好本级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招聘原则和程序第四条 招聘工会专干采取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第五条 工会专干的招聘由市或县级工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据市、县(区)工会及基层工会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名额,统一组织招聘工作。第六条 新招聘的工会专干应有大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