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秘书处工作细则1. 总则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标委会)秘书处是分标委会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分标委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标委会日常工作并管理分标委会印章。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具体执行分标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分标委会章程所规定的秘书处的各项任务。秘书处日常工作纳入所在单位的工作计划。2. 组织机构2.1 分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报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审核,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任并发给聘书,正、副秘书长的任期与主任委员相同。如有需要可设秘书若干人。2.2 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可设若干小组或专职人员,各小组或专职人员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承担秘书处的具体任务。 秘书处可设如下方面的小组或专职人员: a) 文书(包括 档案、计划、编辑等); b) 国际标准; c) 信息服务; d) 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