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立人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4修订稿)(2014年1月教代会表决通过)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根据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处理意见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分配原则绩效优先,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有利发展;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尊重规律,逐步完善。二、实施的对象和时间本校在编的正式教职员工。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三、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构成及占总量的比例约为:考核奖(46%)、考勤奖及工作量津贴(29 %)、教育教学成果奖(15%)和其它类津贴(10%)。(一)考核奖 项目构成。考核由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安全奖、班主任考核奖、校级先进奖、星级教研组考核奖和岗位津贴六部分组成。1. 学年度绩效考核奖 绩效考核奖的奖金总额须参考教育局对学校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