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绍 兴 文 理 学 院绍学院教201339号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课程考核(以下称“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式。加强考核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使考核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第二条 考核管理工作包括考核文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考核的组织和实施,考核的命题和审核,考核的评价,考核的改革和研究等。第三条 考核范围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践环节等)。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参加考核的学生及参与考核工作的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制订和执行学校考核方面的文件和规定;组织、协调全校考核工作;指导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