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莒县城阳卫生院自动煎药机、牵引床等采购项目询 价 文 件招标编号:SDZH2017-044招 标 单 位 :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盖 章)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日 期 : 2017 年 05 月莒县城阳卫生院自动煎药机、牵引床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城阳卫生院的委托,就自动煎药机、牵引床等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人名称:莒县城阳卫生院。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金额:10.5 万元。3、批准编号:161379。4、招标内容:电煎常压煎药包装机 1 台,熏蒸床 1 台,多功能牵引床 1 台,
2、智能熏蒸仪 1 台;(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采购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5.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 (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并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4 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 ,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6 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
3、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6、报名时间及要求: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5 月 10 日至 2016 年 05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书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
4、名(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 10 楼)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招 标 人:莒县城阳卫生院联系地址:莒县城阳南路 106 号联 系 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633-6206
5、081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 23 号(财富大厦十楼)邮 编:276500电 话:0633-7771678传 真:0633-7771678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莒县城阳卫生院自动煎药机、牵引床等采购项目招标说明一、采购项目内容、技术标准及参数要求:见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单。二、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是:1.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采购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1.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医疗器械注册证 (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并提供所投设备
6、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1.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4 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 ,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 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2、此次询价采购,在报总价的基础上,需报出单价价格。3、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提供不少于2,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莒县政务服务中
7、心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日照银行莒县支行帐 号:8101022014210024860001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单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凡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持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投标单位凭借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的不准参加开标会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
8、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收取流程招标代理机构汇总项目投标报名情况,送至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打入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设账户,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出具银行进账证明,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将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开具的进账证明交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凭证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凭交易中心出具的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凭证参加投标交易中心整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存档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招标代理机构将项目未中标单位汇总表交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中标单
9、位持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凭证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审核通过后,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一联存根;二联付款;三联记账),交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二联和三联核算中心留存入账)交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凭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莒县纪委报账员每半月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核对报表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单位情况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留存后,中标单位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交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审核后,出具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二联和三联核算中心留存入账),交
10、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二联和三联核算中心留存入账)交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凭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莒县纪委报账员每半月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核对报表招标单位出具签订的项目合同,交易中心存档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交纳保证金 元,开标后未中标,现请求将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至以下帐号,请予办理。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年 月 日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函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名称) 的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已与我单位签订了项目合
11、同,请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予以退还。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交纳保证金 元,开标后为中标人,现请求将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至以下帐号,请予办理。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中标单位:年 月 日 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5、本次招标实行一次性密封投标,不得拆包投标,经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6、中标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和投标书的规定无条件地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三年内取消其参与莒县政府采购的投标资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12、,追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7、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约,招标人有权从其它投标单位中选择最终供应商。8、本招标文件只限本次招标有效。9、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投标竞争。10、投标单位须提供五份投标文件,并标明正本一本、副本五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在内容上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11、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12、招标文件每套 200.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三、投标费用: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中标供应商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四、投标文件编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报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