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录 2行政审批申请书(示范文本)关于申请办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事项的申请普陀区酒类专卖管理局:正文内容: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概况(概况:包含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业态;申请事项: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期或注销等。 )落款:申请户名称日期 (公章) 2附录 3上海市普陀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二、许可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须符合卫生、消防 要求;(三)配备熟悉
2、酒类专业知识和身体健康的营业人员;(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填写上海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申请报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业主)证件及上海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3、行政机关受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1、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2、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检查;3、申请人应在醒
3、目位置展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及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示牌;34、申请人应向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商品,并按规定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及所购酒的随附单,并保存备查;5、申请人应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购、销台账,确保酒类商品的质量;6、申请人不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7、申请人不得销售办法中禁止的酒类商品;8、申请人销售散装酒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要求;9、申请人所售酒类商品应明码标价;10、申请人如果需要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11、申请人不得与化工、油漆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同地经营酒类商品;12、申请人应该参加本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及酒类专业知识的培训;1
4、3、申请人违反条例 、 办法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条例 办法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并交齐所需提供的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投诉。六、其他: 1、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4承诺人保存;2、申请人对所告知事项不
5、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自此以下部分为承诺内容,申请人应使用钢笔或墨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上海市普陀区酒类专卖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或业主:经营地址: 经济性质:经营面积: 仓库面积:联系电话:所属(街道、镇) 邮编: 上级主管: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行政管理要求,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2、本人承诺已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3、本人承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4、本人承诺持证上岗,在零售经营中遵守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5、本人承诺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5告知人: 承诺人: 上海市普陀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法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说明: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企业分类:烟杂店、连锁超市、大卖场、连锁便利店、餐饮、宾馆、百货商店、食品商店、酒吧、娱乐总汇、电子商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