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路第四小学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主题对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