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国法制史一、的对象、范围和时期划分1、外国法制史的对象:是外国历史上各种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本质、表现形式、内容、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法律发展史和法律制度史。2、外国法制史的范围:首先指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内部范围,其次指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外部范围。3、外国法制史的时期划分: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制制度、现代法律制度。现代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制度。二、外国法制史的必要性1、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树立历史唯物主义观点。2、扩大知识面,为掌握法学打下坚实的基础。3、批判继承外国的法律历史遗产,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提供参考借鉴的资料。4、更好地了解当代外国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第一编 古代法律制度一、古代法律制度是指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制度:从世界范围来讲,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人类社会产生私有制和阶级的划分、出现国家与法的时候算起,直到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