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 缴 义 务 人 登 记 表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地址 邮 政编 码财务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行业开 户 银 行 帐 号是否是缴税帐号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业务内容扣缴义务人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扣缴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税务机关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是否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是 否 是 否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设置。2.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使用。3.填表说明:(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办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扣缴义务人填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 9 位国标码,未办的不填写;(2)纳税人识别号: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填写;(3)开户银行、帐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帐号;(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业务内容:依照税法规定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具体项目。4.本表为 A4 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扣缴义务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