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第一条 总则为提高设计院生产和管理计算机应用水平,促进和规范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保证计算机软件的这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一、 工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简称工程CAD)软件。包括勘测设计工作中的分析、计算和绘图等CAD应用软件。二、 过程监控软件:如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等工程中用于过程控制的软件。三、 管理信息系统(简称MIS)软件。包括各种管理工作、办公自动化、技术质量管理、经营计划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情报及检索、档案管理等软件。四、 系统软件与支撑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通讯、语言编译系统、二维三维图形和图像系统、软件环境等。第三条 管理职责科技主管部门为TMEDI计算机软件类文件和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电算主管部门为科技主管部门实施该项管理的主要责任者。第四条 管理办法一、软件开发的管理(一)本院主持开发的各类软件,应按院“科研业建管理办法”组织开发活动。(二)院级软件开发成果须经院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