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社会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秘书处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