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润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润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和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公司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股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第三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第四条 公司收入、成本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