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YG-ZB-2017118招 标 人:蓝山县教育局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7 年 10 月2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4第六章 图 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3第一章 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已由湖南省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由 LF 简核【2017】242
2、号 文件核准招标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2.2、建设地点:蓝山县 ;2.3、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360636.44 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2.6、保修承诺: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文件执行。2.7、招标范围: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量清单);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 个
3、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3.4、拟任本次投标
4、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能在省级政府部门网站上查询到注册信息且同时注册单位相同),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包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 5 人,即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项目关健岗位人员要求,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4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3.5、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述最低配备要求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已缴纳的社
5、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3.6、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无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4.1、本项目
6、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4.2、本次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9 家(不含 9 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 9 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 3 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 9 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 3 家中标候选人。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
7、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6.1、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纸质图纸、书面招标文件、书面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8、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二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6日
9、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行四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若不能到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委托无效).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以便
10、查验真伪,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 蓝 山 县 人 民 政府 网 ( http:/ 上 发 布 。6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0、税费缴纳外地施工单位中标的,须在中标后依法在我县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我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我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我县缴纳相关税费,甲方凭乙方取得或
11、者开具本地的增值税发票和蓝山县国税、地税部门的完税证明拨付工程款。11、联系方式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联 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7437910地点:蓝山县塔峰路 108 号代理单位: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367829835地点:长沙市韶山南路 123 号华翼府 A 座 1424 房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蓝山县教育局地址:蓝山县塔峰路 108 号联 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743791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
12、 123 号华翼府 A 座 1424 房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3678298351.1.4 项目名称 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1.1.5 建设地点 蓝山县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3.1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所提供的“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所包括的内容(具体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 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
13、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能在省级政府部门网站上查询到注册信息且同时注册单位相同),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包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14、至少配备 5 人,即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项目关健岗位人员要求,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5、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述最低配备要求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已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
15、查询的;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6、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无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或以邮件的
16、形式)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见招标公告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2、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二日
17、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查看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查看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者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5)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18、书(7)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9)关键岗位人员的职工个人社保查询单(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同时提供相应网址(查询不到或查询不一致或查询显示不是本单位均按废标处理)(10)企
19、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11)投标保证金转帐单说明:(1)不论何种原因,所有证件及资料须提供原件;如没有提供原件的,评委在评审时按无原件资料进行评审,如是资格条件认定为不合格。(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银行转帐方式 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元) 递交方式:各投标
20、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基本帐户转至并到达下列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账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账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注:(1)投标人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蓝山县土市中学附属工程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规定账号。(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1、(无息)。(4)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3.6.3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技术标)3.6.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22、,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注:投标函部分中的“开标一览表”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另行单独准备一份,用信封包装密封后附于投标文件密封袋外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于开标时唱标和查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招标人名 称 :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3、 见招标公告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行四楼)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5 人组成,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家并排序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额度: 5% ,采用银行转帐形式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条款号 条款名
24、称 编 列 内 容10.1.1 类似项目市政综合工程:(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市政综合工程:(类型、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园林绿化:(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做要求10.1.4 企业安全认证 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 合理价合理价合理价: 叁拾陆万零陆佰叁拾陆元肆角肆分(¥360636.44 元)。 最终金额以财政审核为准。详见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
25、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函、商务标书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壹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内容完整)。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 在 封套 封 口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26、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按照本须知第 5.1 条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投标(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若不能到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委托无效),并按开标程序进行签到,并向招标人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或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日历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