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部门经理考核制度暂定方案第一条 考核目的1、对中、高层管理干部的工作及贡献形成“制度性评价”。2、为工资的决定及职务晋升、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3、使管理者为其直属员工的工作提供支持、帮助以及为他(她)们的发展承担责任。第二条 考核原则1、统一组织,逐级负责;领导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2、工作成果导向,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3、评价结果与奖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考核范围有直属员工的分支部门领导、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办成员、总经理第四条 考核内容及标准 对部门经理以上公司中、高级管理干部业绩考核分目标任何完成情况评价及部门建设及员工管理评价两部分: 目标任务完成及质量:主要指月初董事长下达给各部门的目标任务,针对部门制定的任务分解计划,对执行结果进行定量评价。各部门由于工作性质不同,评价指标可以结合实绩情况设定,参考评价表见附件一。 部门建设及员工管理评价:主要针对分管部门或部门人员的管理是否严格、规范,部门工作是否井井有条,部门制定建设是否科学、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