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总则1.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程序为评标入围单位确定、初步评审(即否决投标判别)、详细评审。1.2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的合计得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标满分为 分(55-60分);技术标满分为 分(45-40分),技术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分项打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入围单位确定2.1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评标。(注:在评标过程中,如出现商务分相差悬殊,超过技术分最高与最低分值的差值致使技术标评审失去作用时,可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出具对这些投标人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决议。)2.1当投标人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当投标人7家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去除N(1N3)家后,从剩余投标人中由低到高取M(M7)家的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剩余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3家的,可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