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与有关部门的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制度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三、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