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和保障我市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城乡建委委托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安全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对安全总站的考核,由市城乡建委依据本办法实施。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两大部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度建立与落实、监管能力建设、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依法行政、安全投入、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事故查处、行政许可、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情况。事故控制指标主要是考核安全效果、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事故控制指标以各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解下达给各区县城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