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个人独资企业l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非法人企业,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民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l 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4、场所;5、从业人员。l 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若设立分支机构,投资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l 投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能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l 事物管理: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物,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委托他人的,应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