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型机具、固定资产管理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机具)的管理,现将基本实施细则(购置、验收、领用、维修、调拨、报废、盘点)与相关表格做如下说明。一、定义1、固定资产:包括已取得法律规定的权属证明建筑物、构筑物和资产类机械设备。 1.1建筑物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库房、职工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配电房等。 1.2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 1.3资产类机械设备:单位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仪器、办公设备等。2、小型设备(机具):包括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非一次性消耗、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施工工具、机具、测量和试验仪器、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等其他设备。二、管理职责1、二级机构:综合办:监督项目办公生活用品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技术部:监督项目测量、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物资部:监督小型机具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2、项目部/部门: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