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心书与一般书信一样,也是陈述观点、表情达意的工具,不同的是一般书信既可以对上,也可以对下,对朋辈,对同志;而决心书一般都是个人对组织和领导、下级对上级有所保证或表达决心时才使用。一般书信的内容很广泛,凡生活、学习、工作上的一切情况、想法、愿望以及公事、私事都可以写出来,有来有往,互相交流;而决心书只限于在响应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时,向领导、上级表示自己决心和提出保证,而不要求答复,是单方面的。申请书也是下对上、个人对组织和领导表情达意,但申请书是有所请求,希望组织、领导或上级给予帮助和解决;而决心书却不是有所求于组织、领导、上级,而只是希望组织、领导、上级给予指导、监督、检查。一般书信和申请书大多不开列条款后逐项给予说明;而决心书一般是要分项、分条地列出的。决心书有约束的作用。决心书虽然不是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它是个人、集体或单位自愿订定,而且要求有关领导和群众给予指导、检查、监督,这就产生了约束力。决心书的提出者也会自觉地在所定条款的范围内行动,保证条款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至于在契约、诉讼、调解中所提出的保证和决心,由于它们已经和法律联系在一起,其约束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