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新建校舍应按照 “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应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规定。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多层校舍建筑疏散楼梯数量及宽度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小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 中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 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教室、宿舍内外墙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