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阿拉学区行政人员考核管理方案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通过对行政人员一定时期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行政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同时,通过考核促使行政人员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本单位工作有序规范运行与发展的要求。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1.考核不是为了制造教师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教师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2.考核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3.考核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4.考核始至终以公正为原则。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除学区校长外的全体行政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当年年终评优评先评模考核:1.本人申请调入本单位,入职时间不满6个月者;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5、工资关系不在本单位者。(如工资关系单位需要,可代为考核以资参考。)第四条 绩效考核种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