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阿坝州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532号)和阿坝州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十五条意见(阿委办发201522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阿坝州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为规范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转贷应急资金由州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根据其资金运营绩效和财政财力情况确定后续安排。第三条 在州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其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一)转贷应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工业副州长任组长、联系工业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州财政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监分局、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管、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济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