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台州市交通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和质监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关于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应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我省政府投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中推行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浙交2013120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浙交监201540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智慧质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浙交监201339号)等文件要求,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沥青拌和楼监控系统、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试验压力机监测系统、试验室智能养护监测系统、预应力智能张拉及压浆监测系统、桩端压浆监测系统、大型施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