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顺德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20162017 年度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府办发2016 126 号)文件精神, 为了大力培育我区的农业品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通过支持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农产品“三品一 标” 、“区域品牌” ,鼓励农业企业提高品牌建设能力,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拟对申报相关品牌的单位进行一定的奖励扶持。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我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
2、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坚持“ 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 的方针, 发挥产业优势、区域 优势和特色优势,培育、整合、保护农业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产业支撑。二、工作目标2016年力争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新增“三品”认证农产品2个,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市场中具有较强2竞争力的品牌农产品,通过农业品牌打造,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三、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农业品牌建 设项目” ,对拥 有品牌的相关单位进行资金奖励扶持。(一)对“地理 标志” 品牌 进行奖励扶持。对2016年内提交了申报材料的(以区政府的批复为依据),并最后获得了相关地理
3、标志的申报单位,给予每个单位10万元的奖励扶持。(二)对“三品 ”认证的 单位进行奖励扶持。对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持有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进行奖励扶持,每个认证的农产品给予2万元的资金奖励扶持。(三)评定一批2016年度区级“名特优新” 农产品,给予奖励扶持。组织评定25个2016年度区级的“名特优新” 农产品,每个产品予以2万元的资金奖励扶持。四、奖励扶持程序(一)对于“地理标志 ”品牌。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凭区政府对其单位作为唯一申报主体的批复文件和最终获得的地理标志凭证,根据区农业局最终审定的补助金额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划3拨至相关单位帐户。(二)对于“三品” 认证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凭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证书、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一证书可有多个产品,按产品个数计算),根据区农业局最终审定的补助金额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划拨至相关单位帐户。(三)评定一批2016年度区级“名特优新” 农产品,给予奖励扶持。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区农业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统一评审,并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局发文确认。根据区农业局最终审定的补助金额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划拨至相关单位帐户。详细的申报程序另行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佛山市顺德区 农业局2016年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