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潘集区实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市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二、分配原则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多干多得,干好多得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学校实际的分配奖励机制。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心一意为教师谋福利。三、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其中小组成员中教师代表不少于30%,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30%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四、发放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有下列情况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22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