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对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