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制度(暂行)第一条为强化集团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控制经营风险,根据黑龙江辰能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指: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及以股东身份对子公司、参股公司有关的重大决策。(一)集团公司本部的重大决策包括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的投资及担保。最高决策权董事会。(二)事业部的重大决策包括:所有境外投资及合作、单项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及其所辖电厂重大产权变动。(三)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1子公司产权变动:各子公司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计划、退休金计划;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兼并、分立、破产、歇业、股权变动;2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子公司的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以外的投资;3子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全资子公司转制为承包经营或实行委托经营;4子公司重大人事变动;5子公司重大福利性的支出。第三条实施重大决策的原则是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