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五三一”规定的内容“五”:江苏省“五个严格”的规定: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五项规定 6月12日,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五严”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在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