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厦门理工学院校办产业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规范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以及进一步推进教育、文化、后勤服务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全面推进学校校办产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的意见(教技发20091号)的精神和要求,借鉴兄弟高校的经验并结合我校实际校情,制定我校校办产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 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和与社会相结合的原则,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重点孵化和发展具有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的科技企业,特别注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工作,以及重点开发具有特色的教育文化智力资源,其收益用来补充学校教育事业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的生活福利。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