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优秀教师考核办法2018年正式实施的征求意见稿一、 评选范围所有在职的一线教师二、 评选条件1、 以全镇举行的统考中成绩为准,最高记30分最低记15分。带多班的取最高一科为准。2、 获得校、镇、区、市、省、国家的表彰分别计0.25、0.5、1、1.5、2、2.5分。3、 获得校、镇、区、市、省、国家级优质课的计0.25、0.5、1、2、3、4分。4、 获得镇、区、市、省、国家级教师辅导奖的计0.25、0.5、1、1.5、2、2.5分。5、 论文、教学设计获得区、市、省级的计0.1、0.2、0.3分,通讯报道折算一半。6、 课内比教学、大比武优胜者,按校、镇、区、市级计0.25、0.52、1、1.5分。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1) 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任务安排。(2) 有旷工或学期病事假一年累计达到15天。(3) 违反师德现象(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补课)造成影响。(4) 在任课、值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者。专心-专注-专业